企業的社會責任就是賺錢?

「企業的唯一社會責任就是賺錢。」主張自由放任資本主義的 Milton Friedman 於1970年在紐約時報 撰寫的文章這麼說。他認為企業應謀取最大的利益,再讓政府透過稅收分配資源。時至47年後的今天,社會已經大大不同,CSR 和 Social Purpose 等概念流行起來。企業又是否應該重新考慮「賺錢大於一切」的思維模式呢?

CSR 與 Social Purpose

CSR (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) 即企業社會責任,指的是企業應對自己所在的社會作出貢獻,計劃普遍包括捐款、無償工作、義工隊等,大部份是短期性質的計劃。相對來說,Social Purpose 把貢獻社會觀念編織入企業的核心,認為企業應採用一個既能貢獻社會又能賺錢的方式營運,以持續有效地造福社會。

公益事業 = 利益受損?

雖然賺錢和公益事業直覺上是互相抵觸的事情,但事實上又是不是必然如此呢?在 2014 年,英國一間醬汁公司 Bisto 就與當地長者服務機構聯合舉辦活動,呼籲顧客邀請獨居長者到家中一起用餐。結果在三個月內不單為機構吸引超過 5,500 名義工,更為醬汁公司增加 20% 的收入,市場佔有率創新高。可見只要運用得宜,公益性事業也可以為公司賺錢。

如何把公益事務納入企業?

企業要造福社會有很多方法。除了捐款、無償工作、義工隊等,你亦可以選購社企的產品及服務,協助他們成長,讓他們幫助更多的人。你更可身體力行,利用自己的方法,呼籲市民關心社會事務,讓更多人加入這個大家庭。例如,Fimmick 就成立了一家全新社會企業「傳耆」,以數碼方式解決數碼化帶來的社會問題,期望做到「傳」承「耆」智的目的,為社會作出更多貢獻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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現在輪到你了。你可以為社會做些什麼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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